中共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委员会届中改选党委书记及副书记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2022年3月12日,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党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党委书记及副书记届中改选,全体党委委员参加。
根据工作需要,杨兴权同志辞去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职务,选举曹远军同志为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韩莹、李晶同志为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改选结果已得到中共沈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的同意批复。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党委于2019年6月成立,同方所党委认真践行“党员管理好、组织生活好、制度落实好、基础工作好、作用发挥好”的要求,注重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促进、双提升,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辽宁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辽宁省优秀律师行业先进党支部、沈阳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等荣誉。
曹远军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中共沈阳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沈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辽宁省律协常务理事,沈阳市人大代表,曾获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全国优秀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辽宁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辽宁省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沈阳市首届十佳青年律师等荣誉称号。
韩 莹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沈阳市铁西区人大代表,沈阳市青年联合会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主席,辽宁省侨联青年委员会副会长,沈阳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第三届副会长,辽宁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副主任,沈阳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与社会责任专门委员会副主任。
荣获沈阳市五四奖章、沈阳市铁西区五一劳动奖章、沈阳市铁西区五四奖章。
荣获辽宁省优秀律师、沈阳市优秀律师、沈阳市优秀青年律师、沈阳市优秀女律师、沈阳市诚信律师标兵、沈阳市铁西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履职优秀代表等荣誉称号。
李 晶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沈阳市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专门委员会副主任、沈阳市律师协会和平代表处副主任。曾荣获辽宁省优秀律师、沈阳市优秀律师、沈阳市优秀女律师、辽宁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辽宁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沈阳市司法局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