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事务

混合所有制及员工持股试点改革

【承办律师】张鑫辉、王鲲鹏、王云慧、刘雨濛
【本案律师介绍】张鑫辉,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鑫辉律师长期为知名房地产开发公司、银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擅长银行、公司、商业企业诉讼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法院出庭主办案件。
张鑫辉律师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委员/提案审查委员会委员、辽宁省九三学社人资环法制委副主任、辽宁省财税专业委员会主任、沈阳市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主任、辽宁省律师协会理事、沈阳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等职。
张鑫辉律师先后获得的称号有:沈阳市十佳法律援助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沈阳市诚信律师标兵、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辽宁省律协首届优秀青年律师等。
【特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意见和员工持股试点意见,本所为辽宁省首批员工持股试点企业的员工持股改革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当事人】
委托人:沈阳SW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对象:沈阳市GPS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案件简介】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给GPS察设计院列入首批员工持股试点企业名单,实施省内首批员工持股试点改革。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为GPS勘察设计院实施混合所有制及员工持股试点改革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接受委托后,张鑫辉律师团队坚持依法依规原则,根据国务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及员工持股试点改革的意见和要求,制定了《沈阳市GPS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及员工持股试点改革实施方案》及具体实施计划。
在本所协助下,GPS勘察设计院完成了混合所有制及员工持股试点改革的国资委备案工作。并于2018年12月27日就混合所有制改革增资扩股项目在辽宁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成功挂牌,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果,为下一步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准备了条件。
【内容】
GPS勘察设计院完成了混合所有制及员工持股试点改革
【律师观点】
1、员工持股试点改革既是创新,又离不开基本的法律原则。在制定员工持股改革实施方案时,基本内容和程序上既要严格遵守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法律、法规,又要符合《国务院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的相关要求,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改革依法依规进行。
2、在实施方案设计上要综合考虑企业现实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上市需求、持续股权激励计划)及节税需求。既要保障员工持股平台有效运转,又要方便管理。
【推荐理由】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企发展动力,国家推行首批试点改革。根据首批试点改革效果,国家将逐步扩大试点并在全国推行。类似法律服务市场需求日后将越来越大,本次法律服务将为本所相关业务发展奠定基础,为本所争取更多的市场机会。
友情链接 辽宁省律师协会 沈阳市律师协会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辽宁同方(自贸区)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