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阳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教育背景

2005年毕业于辽宁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

工作成果

刘阳律师具有十五年法律从业经验,熟悉银行等泛金融行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和争议解决。对金融企业改制化险、不良资产处置、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在某四大银行整体改制上市项目中,负责某省分行及其辖属分支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
负责国电某公司23亿元融资租赁项目的法律合规工作。
负责处理某央企逾百亿元债务风险化解项目,涉及多十余家银行逾百户关联企业。
处理省内多家商业银行改制、化险工作。
处理金控集团投资设立某大型地方商业银行法律合规事务。
处理投资设立某省地方AMC法律合规事务。
处理存保基金投资入股某大型地方商业银行法律合规事务。
担任省地方AMC常年法律顾问。
向某等十七人诉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理财合同系列纠纷案共十七起;
王某等十二人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保险合同系列纠纷案共十二起;
大连华亿新兴有限公司诉贵州西洋实业有限公司等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案;
某银行与和泰祥投资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某银行与和大业永顺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某银行大连分行与弘丰铝业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某银行大连分行与华信供应链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沈阳公路主枢纽南塔客货联运站诉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等。

社会职务

辽宁省律师协会金融保险委员会委员

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

所获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