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潮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教育背景

辽宁大学 学士学位

工作成果

     长期从事公司、商事业务,钻研公司及商事相关业务,代理许多公司及商事业务案件,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当事人的认可与好评。例如,帮助浑南大市场股份公司与浙江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完成3000万股权转让。
     在刑事方面,钻研案件,积极寻找突破口,帮助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判决结果,甚至多次成功为当事人无罪辩护。例如,王某涉嫌盗窃罪,窃电数额达38万元达到数额巨大标准,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本案得到了全国人大的立法关注,最后为当事人成功无罪辩护。

社会职务

辽宁省行政法委员会委员
沈阳市律协奖惩委员会副主任
沈阳市律协理事

所获荣誉

诚信律师标兵(2004年由沈阳市司法局颁发)
辽宁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优秀论文(2008年由辽宁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颁发)
辽宁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优秀论文(2011年由辽宁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颁发)
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17年会论文三等奖(2017年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