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增仙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教育背景
武汉大学 史学学士学位工作成果
吴律师自2000年从事执业律师工作至今,先后承担了沈阳华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沈阳华新国际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沈阳安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辽宁言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沈通达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华晨金杯专用车有限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沈阳金杯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沈阳金杯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沈阳金杯汽车零部件工业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金杯(西咸新区)产业园有限公司、浦发银行沈阳分行、中国人寿财险辽宁分公司、中国信达财险辽宁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公司、沈阳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用电气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沈阳市公路规划设计院、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外大型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2016年、2020年为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在为顾问单位解答法律咨询、起草和审查合同、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参与重大经营项目谈判和处理各类纠纷等方面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承办了大量疑难复杂的民商事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为顾问单位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获得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社会职务
曾任沈阳市工商联合会法律顾问、辽宁省律师协会会员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沈阳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员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沈阳市律师协会律师惩戒委员会成员、沈阳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考评委员会专家委员等。
所获荣誉
2012年被沈阳市司法局授予沈阳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15年被沈阳市司法局授予沈阳市“诚信律师标兵”。2016年被沈阳市司法局授予沈阳市“优秀女律师”,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优秀律师”。2018年被中共沈阳市司法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委员会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辽宁省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沈阳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