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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王思聪律师获赠锦旗,法律服务再获肯定!

发布于:2024-07-30  作者:同方律师  来源:

    2024年7月16日,我所管理合伙人王思聪律师曾代理的案件中的委托人郜迪来到我所,赠予王思聪律师锦旗,以表达对王思聪律师的衷心感谢。
图/王思聪律师与当事人合影留念

      该案委托人郜迪是一名理发师,因轻信他人而被他人盗用其身份证,被注册成为一家公司的股东。2021年,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裁定追加郜迪为该公司所负债务的被执行人,在1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这一消息对于委托人郜迪来说犹如晴天霹雳,突然面临倾家荡产的危险,使其感到无法承受。委托人郜迪找我所王思聪律师,并委托王思聪律师代理其对于被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追加为被执行人一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王思聪律师在疫情风险中,多次远赴湖北恩施,最终在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中为委托人郜迪取得了胜诉判决,委托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不再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此后,王思聪律师又代理委托人郜迪,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冒用其身份注册公司的侵权行为人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委托人郜迪因委托律师在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而实际支出的全部交通费、律师费等。最终,经开区人民法院判决侵权行为人向委托人郜迪赔偿了上述全部实际支出共计8万余元。

     在为委托人郜迪代理上述案件的过程中,王思聪律师勤勉尽职,凭其精湛的专业能力,不仅为委托人避免了承担巨额债务的风险,也使侵权行为人承担了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使委托人在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